乘车时被他人行李砸伤,谁来承担赔偿责任?
乘车时被他人行李砸伤,谁来承担赔偿责任?
乘车时被他人行李砸伤,谁来承担赔偿责任?
●案情:刘女士乘坐高铁(gāotiě)从南昌前往北京,列车即将到(dào)站时,座位的正上方掉落一个行李箱,正好砸中刘女士的头部,造成头部外伤流血。事发后,乘警立即来到事发车厢进行(jìnxíng)处置(chǔzhì),查明行李箱所有人为刘女士前座的乘客小林。
列车到站后(hòu),刘女士在(zài)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医院就医,被诊断为颅外伤。刘女士认为铁路公司未依约履行安全运输义务,造成自己人身损害,应(yīng)当赔偿损失。铁路公司辩称,砸伤刘女士的行李箱为小林所有,刘女士所受(shòu)侵害由第三人造成,铁路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经多次协商未果,刘女士将铁路(tiělù)公司诉至法院,并将行李箱所有人小林列为第三(dìsān)人。
●判决: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中,刘女士在乘坐铁路公司(gōngsī)承运的(de)列车过程中受伤,并非刘女士本人身体原因或故意(gùyì)或重大过失原因,故铁路公司应就刘女士受伤承担赔偿责任(zérèn)。虽铁路公司以砸伤刘女士的行李系第三人所有进行抗辩,但不能免除其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责任,铁路公司负有对旅客行李进行管理(guǎnlǐ)的责任和义务。法院最终(zuìzhōng)判决铁路公司赔偿刘女士医疗费1129元、交通费367元。
●说法:民法典规定,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(chéngdān)赔偿责任;但是(shì),伤亡是旅客自身(zìshēn)健康原因造成(zàochéng)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。本案中,旅客刘女士受伤并非其自身的健康原因或过错造成的,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安全是乘坐火车出行的首要注意事项,乘客应遵守安全员(ānquányuán)的引导进行(jìnxíng)安检、有序乘车、放置行李。同时,列车承运方应当进一步加强旅客安全保障(bǎozhàng)工作,对乘车过程中的事故风险点进行排查处理(chǔlǐ),车辆启动前检查行李放置情况,完善应急预案(yùàn)并配备应急处置人员,维护好旅客旅途中的安全。
(光明日报记者陈慧娟(chénhuìjuān)整理)


●案情:刘女士乘坐高铁(gāotiě)从南昌前往北京,列车即将到(dào)站时,座位的正上方掉落一个行李箱,正好砸中刘女士的头部,造成头部外伤流血。事发后,乘警立即来到事发车厢进行(jìnxíng)处置(chǔzhì),查明行李箱所有人为刘女士前座的乘客小林。
列车到站后(hòu),刘女士在(zài)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医院就医,被诊断为颅外伤。刘女士认为铁路公司未依约履行安全运输义务,造成自己人身损害,应(yīng)当赔偿损失。铁路公司辩称,砸伤刘女士的行李箱为小林所有,刘女士所受(shòu)侵害由第三人造成,铁路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经多次协商未果,刘女士将铁路(tiělù)公司诉至法院,并将行李箱所有人小林列为第三(dìsān)人。
●判决: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中,刘女士在乘坐铁路公司(gōngsī)承运的(de)列车过程中受伤,并非刘女士本人身体原因或故意(gùyì)或重大过失原因,故铁路公司应就刘女士受伤承担赔偿责任(zérèn)。虽铁路公司以砸伤刘女士的行李系第三人所有进行抗辩,但不能免除其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责任,铁路公司负有对旅客行李进行管理(guǎnlǐ)的责任和义务。法院最终(zuìzhōng)判决铁路公司赔偿刘女士医疗费1129元、交通费367元。
●说法:民法典规定,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(chéngdān)赔偿责任;但是(shì),伤亡是旅客自身(zìshēn)健康原因造成(zàochéng)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。本案中,旅客刘女士受伤并非其自身的健康原因或过错造成的,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安全是乘坐火车出行的首要注意事项,乘客应遵守安全员(ānquányuán)的引导进行(jìnxíng)安检、有序乘车、放置行李。同时,列车承运方应当进一步加强旅客安全保障(bǎozhàng)工作,对乘车过程中的事故风险点进行排查处理(chǔlǐ),车辆启动前检查行李放置情况,完善应急预案(yùàn)并配备应急处置人员,维护好旅客旅途中的安全。
(光明日报记者陈慧娟(chénhuìjuān)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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